通知公告

自然资源部渤海海峡生态通道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22年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时间:2022.03.17 字号

自然资源部渤海海峡生态通道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简称“渤海野外站”),以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为依托单位,聚焦渤海生态系统功能与生态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围绕渤海水循环与水交换、物质迁移、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功能区维持等动态过程,在渤海海峡与渤海关键区域开展长期系统的现场观测和科学研究,为渤海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功能恢复、生态灾害防控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提供基础数据资料与科技支撑,同时作为我国海洋科学研究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满足国家渤海战略的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

渤海野外站始终坚持“观测、研究、示范、服务”的科学定位,秉承开放合作的理念,设置开放基金,现发布渤海野外站2022年度开放基金指南,欢迎申报。

一、开放基金优先资助领域及研究方向

优先资助领域包括:(1)渤海水循环与物质交换及其资源环境效应;(2)渤海生物多样性与重要生态功能区维持机制与保护技术。

2022年重点资助方向:

1、渤海海峡的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演变;

2、渤海海峡的海水交换、物质输运和生物迁徙;

3、人类活动对黄河口盐沼湿地和长岛海藻场等生态系统的影响;

4、渤海典型生境受损机理与修复技术研究。

二、开放基金的申请条件及要求

1. 开放基金鼓励资助学术思想活跃、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青年科学工作者(年龄一般不超45岁)。申请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在读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须有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推荐者。

2.研究课题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与申请指南方向一致,同时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

3.研究课题鼓励申请人与渤海野外站固定人员合作申请。

4.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未完成本开放基金项目者不得提出新的项目申请。

三、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野外站开放基金课题主要资助的领域和研究方向,填写“自然资源部渤海海峡生态通道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放基金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须加盖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共同报送本野外站(电子版发送至E-mail:bohaizhan@fio.org.cn)。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

2、野外站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同一方向的择优资助,由渤海野外站学术委员会确定资助项目和经费。批准立项的课题将于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签订课题研究合同。

四、开放基金课题申请说明

1、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24年6月。重点课题拟资助1项,经费预算8-10万元/项;一般课题不超5项,经费预算4-5万元/项。

2、申请人须根据附件开放课题申请书的内容,逐条认真填写。课题研究计划务必包含切实可行的原理、方法及技术路线,合理的经费概算。对需要利用渤海野外站条件和数据进行研究的,应列出较详细的计划。

3、课题经费使用及管理严格执行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的有关规定,开支范围一般包括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劳务费)。课题立项后,由野外站一次性拨付课题经费。

4、获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列入野外站流动人员管理,课题获批后应提交研究计划,课题执行中期或执行期第一年度末,课题负责人应提交课题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对执行情况较差的课题,本站有权中止资助。课题结题时,需发表1-2篇与申请内容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联合申报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1-2项,并提交相关研究原始数据集1份和研究报告1份。

5、由本站资助的开放基金课题,其研究成果归本站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时,应将渤海野外站列为前二完成单位,成果署名为“自然资源部渤海海峡生态通道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Observation and Research Station of Bohai Strait Eco-Corridor, MNR),同时在文中标注项目批准号。

6、无特殊情况者,课题需在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对于无法通过项目结题验收的课题,野外站将向申请人工作单位发函通报,并有权收回已划拨经费。

五、开放基金申请联系人

联系人:宋老师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6号,266061

电话:0532-66717029   电子邮件:bohaizhan@fio.org.cn

 

附件自然资源部渤海海峡生态通道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_开放基金申请书.doc

 

自然资源部渤海海峡生态通道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