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

时间:2023.04.06 字号

劳派公告〔20231

根据《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我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要求

(一)岗位工作部门:

联合国“海洋科学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简称“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简称“协作中心”)。协作中心详情请见:https://www.dcc-occ.com/

(二)岗位类别及招聘人数

项目官员2名

(三)学历及学位:

岗位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学位(有博士后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及专业要求

岗位1: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事务及相近专业;

岗位2: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事务、海洋政策、海洋法、国际关系及相近专业。

(五)业绩、资质要求:

(1) 为人诚恳、严谨、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出色的沟通与协调能力,以及优秀的多学科和多文化理解力;

(2) 对保护海洋、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展国际合作兴趣浓厚;

(3) 具有国际组织、国际项目管理等国际合作工作经验;

(4) 具备出色的英语口语及书面表达能力;

(5) 具备良好的信息综合与分析能力;

(6) 熟悉“海洋十年”框架者优先;

(六)岗位职责

支持协作中心运行,协调、策划和组织“海洋十年”相关行动,增进与利益攸关方交流,推动各方积极参与“海洋十年”,促进“海洋十年”成果产出与应用,提高协作中心影响力。

(七)具体工作任务:

岗位1 & 岗位2

(1) 起草最佳实践报告、中心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2) 筹办、推动和代表中心参加国内外会议和活动,撰写会议记录和报告;

(3) 策划、组织和推动实施相关项目;

(4) 完成中心主任和执行主任委派的其他工作。

岗位1

(1) 组织海洋与气候模型测试,撰写测试报告;

(2) 组织搭建并维护中心的数据中心和信息共享平台;

(3) 组织建设和维护中心网站和媒体软件等宣传媒介;

岗位2

(1) 联络“海洋十年”行动、机构以及中心合作伙伴等单位;

(2) 跟踪与分析“海洋十年”相关动态和重要资讯,撰写研究报告

(3) 组织制作中心宣传视频和宣传册等宣传材料,联络媒体;

(八)考核要求: 

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够胜任所工作的岗位,完成协作中心委派的工作任务。

二、聘用方式及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者签署1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

本次劳务派遣岗位试用期薪酬标准为1.44万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正后薪酬标准为1.8万元-2.6/月,并享受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各类保险和公积金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我所有权予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和人民,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尚未解除行政、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行政、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有犯罪记录及治安行政、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活动正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请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17:00前填好的《劳务派遣岗位报名应聘》(见附件)、中英文版个人简历和求职信(包括应聘理由、岗位相关工作基础和工作计划等内容)、身份证、中英文论文及代表作,以及本硕博期间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工作履历方面的证明材料,以一个RAR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RAR压缩包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部门+岗位类别+姓名+手机号),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dcc-occ@fio.org.cn,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532-88891760

2.应聘人员收到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或电话咨询。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要求,进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筛选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程序,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通过面试合格的人员,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结束且无异议,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劳务派遣工作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应聘和聘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规等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直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且个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须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程序的,后果自负。

(三)未尽事宜或招聘工作安排另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附件:《劳务派遣岗位报名应聘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20234月6

劳务派遣岗位报名应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