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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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6.09.20 字号

一、组织领导

1、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并统筹协调全所开展研究生推免招生考核相关工作,招委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专业)研究生推免招生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

3、根据不同招生专业组成若干考核小组,主要负责具体实施推免招生考核,主要为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小组由各部门(专业)主要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中科研能力较强的在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组长,成员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导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

二、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我所《2027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邮寄或发送至邮箱ysyzb@fio.org.cn。各部门(专业)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综合考核前,各部门(专业)将进一步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三、综合考核

1、考核形式

 我所各招生专业采取线上形式进行推免招生考核,各部门(专业)将提前联系考生提醒线上考核注意事项。

2、考核内容

(1)专业笔试  

笔试按照招生学科专业方向进行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由各专业考核小组安排组织笔试。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由各专业考核小组组织,并认真填写英语(口语、听力)测试记录表,给出成绩。

(3)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主要学习经历、科研和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计分方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50%,综合面试占30%,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20%。

五、综合考核结果与录取公示

1、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2、通过考核的考生材料将由研究生部汇总后报所招生委员会审批,确定拟接收免试生名单,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我所互动完成拟录取确认等各项网上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3、我所研究生部将在我所公共信息平台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及其他不符合录取情况的,将取消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研 究 生 部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