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处是负责研究所经济运行、资产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对研究所的各项经济业务施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基本原则: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坚持勤俭办所的方针;
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资金;
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
加强决算工作,掌握财务动态,指导预算的编制;
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经济秩序,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和监督。
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所的相关财经政策,制定适合研究所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所内财务制度。规范研究所的经济行为。
根据研究所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管理研究所的财务收支,合理调度资金,保证研究所的资金实力,提高研究所对内、对外的现实支付能力。
积极开展研究所经济活动分析和预测,促进科研和保障体系的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协调指导研究所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研究所资产的管理,防止科研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对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拒绝办理并予以纠正。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账务处理,努力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加强会计电算化平台的建设,提高电子账务的处理能力和运行效率,有效降低账务处理的失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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